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发现培养编剧人才,促进电影创作繁荣发展,今起发布《甘肃省电影局2021年度优秀电影剧本征集启事》。
一、征集要求
面向全国电影创作者广泛征集已创作完成的电影剧本,投稿只接受全部完成的电影剧本,电影剧本须单独提交1000字左右的故事梗概。
截止日期:2021年8月30日
二、征稿内容
1.讲述红军故事。艺术地再现西部地区革命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,弘扬长征精神、红西路军精神、南梁精神,反映人民在党的领导下艰苦卓绝、可歌可泣的革命斗争历史,讴歌中华儿女不屈不挠、英勇抗争的爱国主义精神,传承红色基因。
2.讲述乡村振兴故事。反映新时代甘肃农村的巨大变化,展现城乡融合发展,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成果, 勾勒农业强、农村美、农民富的美好蓝图,讴歌广大农村群众追梦筑梦圆梦的奋斗历程和勤劳、勇敢、智慧的感人事迹。
3.讲述“一带一路”故事。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,展现丝绸之路“和平合作、开放包容、互学互鉴、互利共赢”和“人类命运共同体”的历史和时代精神。聚焦共商、共建、共享中鲜活的人物事例,展现全球化进程中中国文化、中国精神的独特魅力。
4.讲述生态保护、民族团结等陇原儿女的励志故事。展现发展进步主流、良好道德情操、朴素生活理念、宽厚包容品质、美好善良心灵。
三、来稿要求
1. 申报主体为电影剧本作者个人,不受地域限制,所申报剧本须为原创。
2. 申报的电影剧本须为本人创作、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且未转让版权。如系改编自他人的作品,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电影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。如系真人真事改编,须附原型人物或有关当事人书面授权同意材料。应征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、剽窃、侵权或已转让版权的,将取消资助资格,已经入选的作品,取消其资助资格,追回资助经费。
3. 剧本须具有电影剧本的基本格式和完整架构,符合剧本的篇幅长度。
四、评选推优
组织专家推选出一批具有高度思想性、艺术性、观赏性和有市场潜力的好剧本,按照5万元和8万元的等次标准,以政府购买形式进行采购并签订合同,2年内由甘肃省电影局享有相关代理权。凡进入拍摄阶段的电影项目须向甘肃省电影局报备,影片拍摄完成后应在片头醒目位置标注“甘肃省电影局电影剧本征集孵化资助项目”。评选结果将在新甘肃客户端、中国甘肃网等平台公示发布。
五、投稿方式
1.参加剧本征集的编剧请在《作者登记表》(见附件)上写明作者的真实姓名、年龄、工作单位、详细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等。
2.作者登记表及剧本全文、故事梗概电子版(须分为3个文件)同时发至电子邮箱。(请务必在电子邮件的标题栏注明作者姓名和剧本名称)。请将《作者登记表》纸质材料邮寄至以下地址(只接收EMS快递):
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226号电影局504办公室 0931-8539868
3.作者在投稿期间联系信息如有改变,请及时告知甘肃省电影局。
投稿邮箱:gansudianying226@163.com
联系电话:0931—8539868
附件:作者登记表(点击可以下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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