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坚持以文塑旅、以旅彰文,用微电影的形式展现湘潭在推进文旅发展互融互兴中的新作为、新担当、新气象,推动湘潭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、高质量发展,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、中共湖南省委网信办、湖南省电影局《关于组织开展“光影文旅”第二届湖南省微电影大赛的通知》要求,现面向全市征集微电影原创作品。
作品题材
围绕“伟人故里、价值莲城”主题,充分发挥湘潭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和红色资源优势,紧扣湘潭历史文化、红色基因、自然风光、名人轶事、特色文旅、非遗传承等题材创作的作品。
活动组织
成立“光影文旅”第二届湖南省微电影大赛湘潭市组委会,组委会由中共湘潭市委宣传部、中共湘潭市委网信办、湘潭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组成。
征集对象
参赛者可以单位名义参赛,须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制作资质的影视文化传媒等法人单位(公司)、有关协会、事业单位、高等院校等;也可以个人名义参赛,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即可。
作品要求
参赛作品内容要紧扣主题,必须无水印,整体时长不超过45分钟。格式为MP4、AVI或MOV,画面分辨率不小于1920×1080(16:9),帧率为25帧/秒,码率不低于8M,声画同步、清晰无杂音,设置中文或中英文字幕。
参赛方式
法律权益
报送作品必须是参赛者团体或本人原创,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相关规定,涉及法律侵权行为由参赛者团体或个人负责。本次大赛为免费参加,主办方不会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赛事相关费用,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展览展示,享有参赛作品播映、宣传等权利。
奖项设置
全省大赛设置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最佳导演奖、最佳编剧奖、最佳男女主配角奖、最佳摄影奖、最佳剪辑奖、优秀作品奖、网络人气奖、组织工作奖等奖项。
对在大赛中获奖作品,在省组委会奖励基础上,湘潭市组委会将给予一定配套奖励。市级配套奖励标准:一等奖作品10万元、二等奖作品5万元、三等奖作品3万元,其他优秀作品奖或单项奖1万元。全省将举办微电影大赛“金芙蓉奖”颁奖典礼,表彰优秀作品,检阅大赛成果,展示大赛风采。
成果运用
大赛将组织优秀作品展映展播,通过湖南电影频道、红网、大赛官方平台进行线上展播,通过湖南农村公益电影放映队进行线下展映,让获奖微电影作品进网络、进农村、进社区、进企业、进高校。